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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申报2023年度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医疗救助的通知

发布日期:2024-04-08 作者: 点击:

校内各单位:

根据省医保局《关于申报2023年度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医疗救助的通知》精神,请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参保人员按照通知要求于2024年4月12日上午9:00-11:30到鼎新楼西区一楼教师服务大厅14号窗口填表审核,由校医院医保办公室统一报送省医保局。

(一)符合申报医疗救助额度:

正厅个人现金负担超过47400元以上部分

副厅和正高个人现金负担超过55300元以上部分

普通人员个人现金负担超过79000元以上部分

(二)需提供的材料

1.参保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;

2.医疗费用收据原件或报销凭证原件;

3.参保人本人银行卡

4.如参保人因特殊原因无法提供本人银行卡,委托他人代办的,需同時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,代办人银行卡。

5.参保人员离世由家人代办的,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、银行卡。

请校内各单位高度重视医疗救助工作,因本次医保局申报时间紧,请各单位及时通知本单位职工,按照省医保局时间要求办理,逾期未申报者视为个人放弃医疗救助。

联系人:史莉蓉 联系电话:85168789


2024年4月8日   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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